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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日本劳务签证申请过程:由雇主向日本法务省为劳务人员申请签证批准。经法务省审批同意,在2个月以内批准法定的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并通知雇主和日本驻劳务输出国使、领馆。

     日本劳务签证签发方式:日本驻劳务输出国大使馆接到法务省的通知后,在3天内为劳务人员签发入境签证。日本劳务签证有效期:3个月,可延期。

     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向日本驻华使、领馆申请日本劳务签证者需备齐下列文件:1、证件;2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原件;3、日本入境签证申请表(由日本使、领馆发给,在右上角贴申请人照片1张);4、入国理由书1份,本人自备纸书写;5、本人简历1份(中学以后),本人自备纸书写;6、誓约书1份,由日本使、领馆提供,申请人签名;7、入学许可书复印件1份(赴日研修和兴业人员不用);8、“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”复印件1份;9、就学生状况调查票(日本驻华使、领馆提供,非就学者不用);10、赴日研修人员,需提供研修计划书、同日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:11、有技能去日本工作的人员,需提供职业公证书同日方的合同或协议。